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条有效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且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物业管理区域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