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