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信用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从事信用咨询、信用评级评价、信用风险控制等相关经营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