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体系,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推动塑料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减少塑料废弃物直接填埋量。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