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法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