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现有林地、绿地、山体进行造册登记,编制控制图则,建立数据库。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