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