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乡村旅游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乡村旅游,是指依托乡村地域空间,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开展游览、度假、休闲、研学、康养等形式的旅游活动。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