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

调解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员管理,建立调解员名册并报司法行政部门,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应当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