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