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