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5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