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商品房销售第二十六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广告公司、媒体制作和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预售商品房广告、宣传资料、商品房项目模型应当真实,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