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3日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