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弋阳腔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