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弋阳腔保护传承机构应当制定实施弋阳腔保护传承计划,开展技艺传授、艺术创作、戏剧表演、学术研究等活动。

弋阳腔代表性传承人应当依法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鼓励和支持弋阳腔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弋阳腔传习所、工作室等,开展带徒授艺等传习活动。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