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本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节水事业的发展,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节约用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