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加强科学普及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根据自身特点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或者展览场所,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建设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在学术交流合作、科学普及、科学技术人员自律管理、维护科学技术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