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石榴产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开展行业交流,发挥协调、监督作用,为石榴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营销、技术等方面提供服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培育石榴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石榴修剪、病虫害防治、配送、营销等全产业链服务。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