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加大枣庄市花石榴花的宣传,推广石榴花标识在市政基础设施、文创产品等方面的应用。支持举办石榴产业发展大会、盆景展销会等展会,鼓励开展榴花节、采摘节、文化节等石榴系列节庆活动。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