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第四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燃气经营企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