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23日云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施行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