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林业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