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减少生产生活用材消耗计划,推广节柴改灶,加强沼气、太阳能、风能、水电等农村能源建设、推广和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