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获得良好农业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等的茶叶企业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