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第五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东部新区应当完善金融服务,建立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资本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