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文旅融合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动陶瓷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开发陶瓷文化旅游项目,培育陶瓷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陶瓷文化场景;将陶瓷文化列为本地旅游形象宣传内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弘扬陶瓷文化,促进陶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