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陶瓷文化保护传承、产业振兴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