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六章 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第四十七条有效鼓励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的前提下,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可以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建筑材料、新能源利用等方面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逐步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