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技术调查官负责为专利案件中技术事实与专业问题的调查、分析、判断提供技术协助。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调查官专家名录,技术调查官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