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并依法接受监督。

单位不得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工作。

单位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可以实行与内部其他机构和人员差异化的考核办法。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