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二章 职责权限和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并依法接受监督。单位不得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工作。单位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可以实行与内部其他机构和人员差异化的考核办法。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