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草原丝绸之路公园文化轴带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新城区、赛罕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文化轴带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文化轴带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