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第八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协同做好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