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技术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从事技术贸易活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变更、解除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合同的履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