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普及与技术培训第二十六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办好以乡村干部、乡村农科员、乡镇企业技术员、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科技示范户等为主要对象的技术培训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