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进步,是指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科学技术的管理和服务、科学技未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