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