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第五章 低碳生活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废旧纺织品定向回收、梯级利用和规范化处理,支持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鼓励公众通过捐赠、兑换积分等方式处理闲置衣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