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本省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保供稳价、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