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对存在严重洗钱风险的国家或者地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征求国家有关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将其列为洗钱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并采取相应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