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分别取得探矿权、采矿权,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保护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域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