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因能源输送管网设施的接入、使用发生的争议,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