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五章 能源储备和应急第五十五条有效出现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能源应急状态时,能源企业、能源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能源应急义务,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因执行能源应急处置措施给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