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组织编制能源规划的部门应当就能源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对能源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