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二章 能源规划第二十条有效组织编制能源规划的部门应当就能源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对能源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