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