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三条有效科普经费和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应当用于科普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