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