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