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章 征收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出口退(免)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