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二十条有效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销售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